溫州市道路運輸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2011-2015)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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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道路運輸系統法制宣傳教育
第六個五年(2011-2015)規劃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逐步形成,整個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也不斷增強,為適應這一新形勢的要求,增強全市道路運輸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制意識和法律素養,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進道路運輸事業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市委、市政府《轉發<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關于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的通知》(溫委辦發〔2011〕93號)和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溫州市交通運輸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2011-2015)規劃的通知》(溫交〔2011〕232號)精神,結合我市道路運輸系統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建設“法治溫州”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六城聯創”和道路運輸“十二五”規劃所確定的目標,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相結合、與社會主義公民意識教育相結合、與法治實踐相結合,通過開展道路運輸法制宣傳教育,積極推進道路運輸行業依法行政工作,為促進道路運輸事業轉型升級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目標
通過深入扎實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適應道路運輸改革與發展需要,增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全系統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法律素質和法律信仰,提高運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和公正公平執法的能力,提高道路運輸行業依法管理和服務的水平,促進道路運輸法律法規的深入貫徹實施,為全力推進我市道路運輸事業的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綠色發展夯實法治基礎。
(三)基本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十二五”溫州道路運輸發展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根據道路運輸當前發展現狀,有計劃、有步驟地安排和落實道路運輸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的各項任務,從解決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入手,加大熱點領域的法制宣傳,化解行業內外矛盾,為我市交通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行業和諧進步提供服務。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堅持從群眾需要和道路運輸部門實際出發,著力解決道路運輸行業發展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維護合法權益,突出宣傳教育內容的貼近生活性,突出宣傳教育形式多樣性,突出宣傳教育的實效性。
——堅持柔性訴求,剛性目標。積極營造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識、法治觀念熔鑄到全行業人員的頭腦之中,體現在日常行為之上,最終實現行業管理的法制化,法治精神的內在化,并通過標準化、可操作的具體指標來保證。
——堅持學用結合,普治并舉。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多種形式的法治實踐相結合,根據我市道路運輸系統的實際情況,深入開展規范執法及依法許可活動,在法治實踐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推進道路運輸行業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把握道路運輸行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律和特點,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創新工作理念,改進工作方式,豐富工作內涵,增進工作實效,建立健全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切實強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宣傳教育。培養公民的法治精神,在全社會樹立法制信仰、形成法治風尚,這是法治建設的核心所在。“六五”普法重點是向社會傳播一種信仰和崇尚法律的理念,向公民傳授一種生活中的法治習慣和態度。要大力宣傳以憲法為核心,與經濟轉型升級、創新社會管理、公民權利義務、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把法制宣傳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公民意識教育結合起來,營造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法制意識。
(二)深入推進道路運輸行業依法行政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法制政府建設的意見》,正確看待當前經濟社會環境的新變化,準確把握發展穩定的新形勢,圍繞道路運輸行業群眾關心的打擊非法營運、保障道路運輸安全等熱點、難點問題,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專項治理活動,加強制度建設,創新社會管理,強化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完善道路運輸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深化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深入開展道路運輸行業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不斷提高道路運輸行業行政執法公信力、執行力。
(三)持續抓好道路運輸行業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緊密結合道路運輸系統重點工作,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新修訂)《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新修訂)等與道路運輸系統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認真貫徹執行道路運輸部《交通行政執法風紀》、《交通行政執法用語規范》等規范,切實落實《浙江省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和《浙江省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提高道路運輸系統廣大干部職工依法管理水平,依法化解矛盾糾紛,保障社會穩定,維護社會和諧,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人民群眾及特定群體的合法權益。
(四)積極開展“法律法規進單位、進基層”主題活動。立足于提高道路運輸系統干部職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2011年市運管處要以參照公務員管理為契機,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公務員法》,并按照《公務員法》的要求進一步規范言行。各縣市運管所也要根據本單位參公進度,適時啟動《公務員法》的學習活動。要結合自身工作實際,以考促學、以教促學、以案促學、以思促學,利用各種宣傳陣地和資源,組織開展多形式的道路運輸法制宣傳教育、法律咨詢和服務活動,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立足于提高道路運輸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性,深化“法律法規進基層”活動,針對企業、站場、車隊的各自特點和不同需求,開展道路運輸法制宣講、圖片展覽、現場咨詢、橫幅標語、重點地段警示宣傳等活動,增強人民群眾對道路運輸法律法規的了解,增進全社會對道路運輸依法管理的認同感。
(五)突出開展道路運輸系統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以道路運輸系統領導干部為重點,加強《行政監察法》、《審計法》、《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的宣傳教育,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系統網絡、簡報、宣傳欄等媒介作用,營造廉潔向上的文化氛圍,努力增強廉政法制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堅持以警示教育活動為平臺,積極安排黨員干部參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動,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反腐倡廉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三、對象及要求
道路運輸系統實施“六五”普法教育的對象是全市道路運輸系統的全體干部職工、道路運輸行業的全體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重點是要加強對運管系統的領導干部、執法人員、內部聘用人員以及運輸企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
(一)健全道路運輸系統各級領導干部學法守法用法。要健全和完善領導班子集體學法、法制講座、法制培訓、法律知識考試考核等制度,每年組織開展專題學習和法制講座不少于2次,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經常化、制度化,不斷提高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執政、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實現領導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
(二)強化道路運輸系統執法人員學法守法用法。道路運輸系統執法人員每年通過省交通運輸廳的網上學習平臺、參加法制專題講座或法制培訓等形式學法不少于2次,每年自己學習法律的時間不少于40小時。堅持學法、普法與用法相統一,堅持和完善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和持證上崗制度,嚴格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的統一部署,落實行政執法管理信息系統模塊的網上學習、練習、考試和執法經驗交流等,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水平和管理能力。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樹立運管行政執法人員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觀念,健全行政執法質量考核機制,確保各項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三)引導道路運輸企業單位學法守法用法。加強道路運輸企業經營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社會責任意識教育,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辦事的觀念和能力,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提高廣大職工的法律素質,提高運輸企業回報社會、服務社會的意識和能力。
四、工作安排
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從2011年開始實施,到2015年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10月底前):各縣(市)運管所要在2011年10月31日以前,根據本規劃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六五”普法教育規劃并及時上報市處,以便了解各單位宣傳發動和組織實施等相關工作的組織開展情況。
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11月至2015年):各單位要根據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突出年度工作重點,做到部署及時、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確保法制宣傳教育的全面落實。各單位要在每年1月10日前將上年度普法工作總結和本年度普法工作計劃報市處法制科備案,同時要適時開展普法工作督查和表彰活動,發掘普法工作先進典型,積極推廣交流經驗。
檢查驗收階段(2015年上半年):各縣(市)運管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六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的自查工作,市處將適時對 “六五”普法工作進行檢查。
五、保障措施
法制宣傳教育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深入推進“法治溫州”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先導性工程,全系統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做好“六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重要性,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內容,確定領導機構或專人負責組織實施,明確法制宣傳教育責任,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六五”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實處。
(一)強化法制宣傳教育組織領導。根據市交通運輸局規劃要求,市處成立“六五”普法教育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規劃。市處“六五”普法教育領導小組由處分管法制領導負總責,各縣(市)運管所分管法制領導,處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監察室(法制科),負責全市道路運輸系統普法教育日常工作。各縣(市)運管所也要成立相應的“六五”普法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組織實施本轄區的道路運輸普法教育工作,并確定1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聯絡員,負責上下的工作協調和聯絡。
(二)完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各單位普法教育工作要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行業指導、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統一規劃、分別實施,根據當地黨委、政府和普法主管機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行業實際,切實履行職責,確保普法教育工作的各項任務得到落實。
(三)完善法制宣傳教育的考核考評機制。建立健全法制宣傳教育考核評估指標體系,建立法制宣傳教育效果評估考核機制,開展“六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的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和專項督查,特別要對重點對象學法用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建立健全監督與激勵機制,嚴格考核獎懲,對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四)落實法制宣傳教育經費保障。根據市政府、市交通運輸局法制宣傳教育總體要求,各單位要將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普法工作需要,安排落實法制宣傳教育專項經費,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正常開展。
(五)落實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系統專兼職相結合的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質和業務能力,充分發揮其在法制宣傳教育中的基礎作用。
(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完善企業、車站、行政執法檢查站點等場所的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充分發揮報刊、網站、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的作用,拓展發揮電子顯示屏幕廣告、戶外廣告牌、公交車、出租車、車載“移動TV”等在法制宣傳教育中的“多視角”作用;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浙江法治宣傳月”,以及重要法律法規頒布日、實施日等為契機,采用橫幅、宣傳冊、普法短信、有獎競答、道路運輸法規知識比賽、現場咨詢等多種形式,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擴大法制宣傳教育覆蓋面,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