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新聞
樂清市物流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倡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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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市物流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
倡 議 書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推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和勞動者尊章守紀”的安全管理機制,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進一步明確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限度地控制和減少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運管部門的具體要求,現對樂清市物流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特提出以下七個方面的倡議:
1、全市物流企業法人代表必須承擔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各企業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以落實對本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
2、各道路貨運站場都要與運管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將安全生產的內容層層分解到每一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上。
3、各物流企業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落實好車輛日、趟檢制度,不得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它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4、要加強落實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一整套規章制度。如:貨物的查驗、空駛車輛的配載、車輛噸位的配載、貨物的裝卸和存儲以及貨運質量責任事故的處理等,都要符合運管部門的要求。
5、危險貨物的運輸、存儲和押運,都要符合運管部門的要求。
6、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必須經相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后方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
7、各物流企業要健全、完善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逐步配置先進安全生產設施,努力使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向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方向推進。
樂清市物流行業協會
2010年12月21 日